根据《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海大人[2022]20号),依据《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(试行)》(海大〔2019〕72号)文件规定,经本人公开述职、学院教授会讨论并无记名票决排序,现将教授会票决排序结果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(署真实姓名)形式向学院综合办反映。
申报系列:教师系列 |
申报人姓名 |
申报职称 |
排名 |
马香 |
教授 |
1 |
裴业春 |
教授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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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:2023年1月4日-2023年1月6日
联系人:李老师
材料公示地点:生物楼614办公室